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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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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1]

能源永續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 具電力工程、電力電子、循環經濟、能源科技等相關專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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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25]

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 具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相關專長博士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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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6]

人工智慧跨域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1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具備資訊安全專長及其它相關領域......

​公布欄

【課程資訊】112學年度第1學期「論文研討(一)」課程時間表 (公告日期:112.09.01)

請點以下連結:

https://giimt_ntust.pse.is/596vxc

【課程資訊】111學年度第2學期「產學創新大師講座」課程時間表 (公告日期:112.3.02)

【徵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能源永續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2名) (公告日期:111.11.01)

來函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能源永續科技研究所

Email:ywt63@mail.ntust.edu.tw

電話: 02-2737-6713 (袁先生)

截止日期:111/12/02前以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 (112.02.01) 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1) 已獲博士學位(預計於 112 年 01 月 31 日以前可取得博士學位者, 須檢附指導教授出具之證明函),助理教授資格以上。

(2) 至起聘日止,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應具備一年以上

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於施行(2015 年 1 月 14 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 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3) 具電力工程、電力電子、循環經濟、能源科技等相關專長者。

(4)可授電力工程、電力電子、循環經濟、能源科技相關課程,具備產學合作,英文授課能力及國際交流經驗者尤佳。
(5)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專任老師: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1) 履歷自傳(含學經歷及各項服務)。

(2) 研究成果及相關著作目錄。

(3) 五年內代表著作。

(4) 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歷年成績單影本;各級學位證書影本; 教師證書影本(選項)。

(5) 可開授課程一覽表(附 syllabus 樣本)。

(6) 推薦信函三封(含指導教授)。

(7) 檢附相關教學教具(選項,具有撰寫教學專用書、創新課程設計、 研發教材教具、教學策略與方法及科技融入教學等之經驗)。

(8)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相關業界實務經驗與專利等)。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mail。

※所寄資料,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有關指導教授選定事宜】

根據本院第一次產學會會議,為鼓勵各合聘教師多能參與,限定每位教授最多指導學院各研究所兩位碩士生。敬請同學選擇指導教授時,確認自己在兩人名單之內。

【徵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誠徵專任教師 (2名) (公告日期:111.07.22)

來函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智慧製造科技研究所

Email:imtoffice@mail.ntust.edu.tw

電話: 02-27301082

截止日期:111/10/31前以掛號寄達(以郵戳為憑)。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2名,起聘日期 (112.02.01) 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 具工業工程、機械工程、電機工程、電子工程、資訊工程相關專長博士學位。 
(二) 於工業數據科學、智慧製造與營運、機器人工程與自動化技術、影像處理與深度學習等領域研究表現優秀或具潛力之學者。
(三) 可支援所/院產學合作與國際交流服務。
(四) 能以中文及英文教授專業課程。
(五) 至起聘日止,「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本法施行(2015年1月14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專任老師:

  •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一) 個人履歷資料 (含最近七年學術著作及其他相關研究成果)。
(二) 大學、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及大學、碩士、博士成績單影本。
(三)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教師證書影本 (已具教師證者)。
(四) 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五) 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
(六) 擬開設課程與教學大綱 (2至3門課、各3學分)。
(七) 未來研究與產學合作計畫構想書 (至多20頁)。
(八) 新聘教師應提供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九)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
(十) 通過本所初審後,請推薦人將至少兩封推薦函(應屆畢業者需附指導教授推薦函),以紙本及電子檔寄送本所教評會召集人王孔政教授(所長) (kjwang@mail.ntust.edu.tw)。
前述資料(一)~(九)項紙本資料,請於111年10月31日(一)前親送或郵寄送達本所辦公室;並將上述資料電子檔寄至所辦公室email,電子檔資料請勿合併為一個檔案。

聯絡方式:聯絡人:陳小姐
      email:imtoffice@mail.ntust.edu.tw
      電話:(02)2730-1082
備註:(一) 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二) 應聘教師所繳交之個人資料僅限於聘任作業使用,非經當事人同意絕不轉做其他用途,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
   (三)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mail。

【產學創新學院學分抵免申請表】

【徵才】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人工智慧跨域研究所專任教師

來函請寄: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3號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產學創新學院

Email:emilychiu@mail.ntust.edu.tw

電話: 02-27376963

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職級(含)以上。
二、擬聘員額:專任教師1名,起聘日期配合本校聘用流程與相關規定。
三、所需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資訊、電機、電子等相關領域博士學位者,具備資訊安全專長及其它相關領域。
(二)至起聘日止,依據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 25 條,「應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但於施行(2015 年 1 月14 日)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不在此限。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三)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四、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

  •     個人履歷資料。

  •     學經歷證件影本、大學及研究所成績單。

  •     著作目錄及執行研究計畫目錄。

  •     最具代表性之著作全文影本,至多5篇。

  •     詳細可開授之課程教學大綱。

  •     未來之研究計畫構想書。

  •     至少兩封推薦函(應屆畢業者需附指導教授推薦函)

  •     新聘教師應提供1年以上與所任教領域相關且有助於教學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証明。

  •     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得獎與專利等)。

 

※初審合格者將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 E-mail。

※所寄資料,不論是否通過初審,恕不寄還。

產學創新學院推動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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